更新时间:2022.01.21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在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其中少不了的一环就是检察院对刑事
法院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对于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即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
检察院做存疑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是: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同时也无法进行排除的;作为案件定罪的证据本身存在一定的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并列关系。由此可见,检察院都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所以案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起诉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起诉两个月能结案。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的话,就可以结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在检察院对案件不立案监督的情况,可以向检察院请求说明理由,看检察院的回复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可以要求复议,对复议有意见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或同级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请上述单位对此案进行审查,督促该检察院进行监督。如果认可检察院的结论,可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说明已经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