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工地工伤,首先视为医疗机构治疗,然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赔偿。
在工地遇到工伤的时候,那么要做的是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具体而言,工地上是属于工伤的,因此是达到工伤的认定标准的,而在工地上劳动,因公负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可以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等项目赔偿。因此要先进行工伤认定
临时工遭遇工伤,单位应当及时将其送往定点的医疗机构去救治,通知其家属;之后则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为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则为其申请医疗费等费用的工伤赔偿。
职工二次报销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
劳动者在工地受到工伤,首先应当去医疗机构治疗,然后由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1.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同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申报工伤的,在报销医药费时候,只能在一处报销,这个报销都需要提供原件,所以,不能同时在两处报销。 2.假如,受害者在事故中个人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需要受害者承担的部分,可以凭医药费发票的复印件由事故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工伤自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法无效。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工伤医药费报销的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的手续如下: 1、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报告; 2、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诊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部申请工伤认定;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工伤期间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1、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1、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 2、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书(原件); 5、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 6、伤残人员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 7、
报工伤与不报工伤的区别在于能否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报工伤的优点是日后单位如果不赔偿,你可以依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话,以后所发生的治疗或者有关费用就很难向公司索赔。 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1、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
工伤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而职业病则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此外,如果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