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当事人享有的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的权利。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债务人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要偿还优先的债权,如果同一样的债权,对多个债权人要按比例清偿。
债务人一般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如果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一般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而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清偿。例如有担保的债权需要优先清偿;而对于同样性质的债权,则需要按比例清偿。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
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制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但是,如果选择权人不行使选择权,会使选择之债因给付不能确定而无法履行,因此各国法律均规定选择权应于一定期间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在
在双方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孩子是否有选择权,要看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了8周岁,那么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没有年满8周岁,那么原则上不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由此,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岁数是有关系的。如果是已经决定的抚养权要起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