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盗伐林木罪构成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的要件有:第一、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第二、客观要件是: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条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活动和森林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等森林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为普通公民,也可为国家工作人员,16岁以上,
关于滥伐林木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行为人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一般会有: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4、本罪在主观为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 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四、主体:一般主体。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
受雇采伐林木的,如果雇主命令雇工进行滥伐,雇工不承担刑事责任,雇主构成滥伐林木罪。如果雇工擅自在雇主指定的范围之外进行滥伐的,雇主不承担刑事责任,雇工构成滥伐林木罪。
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