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无论是赠与还是其他的原因,通过物权登记制度能确定女方有所有权,在离婚时当然有权分割。但是具体分割方式及分割的份额多少需要综合确定购房的方式,是以全资出资购房还是只支付首付款,并且双方婚后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还需要判断
房产中介没有履行合同,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房产中介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起诉的时候,当事人就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如果当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被认定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
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获得的房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之后并不需要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配。具体来说,夫妻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问
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在登记结婚之前购置了房产;同时,房产至少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换句话说,就算房产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也有出资,而且双方不存在赠与等行为,当双方结
婚后买房,办房产证不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夫妻双方可以都到场,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那么需要提供私章。如果委托第三方代办,那么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提供的材料需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部分归各自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在婚内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夫妻在婚后买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2、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