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
申请工伤认定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结果享受工伤待遇,是工伤基金给予赔偿。而保险公司是按职工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条款赔偿,二者没有冲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以下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项目包括: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支付工伤保险补偿款的标准: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而除此之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按照该省规定的标准来算。
计算工伤赔偿时的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会被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工伤十级但没有工伤保险的,相关的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并且缴纳了滞纳金的,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