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领取失业金的证明,领取失业金的话是需要劳动者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失业证等这些有效材料。
劳动者失业保险金领取有下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
员工合同到期,本人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也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因为在失业原因上是写的合同到期,并不能表明是员工本人意愿离职。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
劳动者主动终止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除法定的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续签情形之外,是否续签是双方的权利。续签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其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
合同到期后不一定可以领失业金。因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劳动者才可以领取失业金。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
自离没有失业金领取。因为自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