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员工遗失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下列材料来举证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考勤记录等。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所以如果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企业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算是违法辞退,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对于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向劳动者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1、员工主动辞职,则无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约,或者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与派遣单位协商解除;提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派遣单位解除,以及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在自愿、公平、平等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劳动者被解雇可寻求赔偿的规定,是我国为维护劳动者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被解雇后,满足条件可申请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门禁卡,工作证,工作记录单,缴费证明,考勤卡,出差的相应证据,同事的证言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被解雇后,满足条件可申请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是没有达到六个月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
对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不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还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