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但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话,债权不得让与: (一)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它主要指以下几方面
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该债权转让行为是双方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依法生效,但是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个人债权转让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就是有效的。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其次,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则债务转让是无效的。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的生效要件,否则不得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后,转让发生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有效。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法律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有效,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可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无效,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不得转移,且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债权转让后向原债权人清偿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