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利息是指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借款人与贷款人需要在合理的利息范围内约定利息。
借款利息超过年利率36%算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即月息超过3%属于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利率有两条红线,借款人还没有支付的利息,最高可以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36%计算,超过的利息,无论多少,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
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收益率超过36%就是高利贷,国家法律保护的利率是24%。所以就有了法律上的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包括“两线三区”: 一区为超过36%部分不保护; 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
15.4%以内的合法,超过15.4%的部分不合法,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但超出4倍的LPR的利息的,法院不支持。2021年5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是3.85%,四倍是15.4%。
2020年8月20号之后已经将民间借贷利率改为浮动利率,不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四倍的。本月是最高年息不能超过15.4%。不再是固定的24%和36%形成的“两线三区”。
在15.4%以上。根据最新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022年大约年息为15.4%,超过就不保护了。
在201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出来前,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衡量是否属于高利贷。自2015年9月1号起,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判断标准。根据最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