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分割该房产应该先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
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员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债务的承担: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关系不论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
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