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有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的、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可以采取监外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死缓限制减刑规定如下: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可以监外执行的人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监外执行到期继续监外执行是否可以,是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人被予以监外执行的,此时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比如说犯罪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此时都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
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身患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情况,执行机关根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及开具的证明,属实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罪犯身患的疾病已经危害到自身和其他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