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我国《民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2、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还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同时存在时,选其一适用。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然后想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发生纠纷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 1、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合同无效; 2、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施工合同无效; 3、符合合同无效条件的施工合同,也认定无效。
法律是没有规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几年有效期的。而依据法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的条款应该包括工程的期限,所以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效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且在承包合同中载明相应期限。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采用承诺的,需要承诺生效。2.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的; 4.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损失可以这样计算: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义务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失,其中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否约定管辖的,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违反级别管辖; 3、约定范围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内; 4、其他条件。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