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
达到以下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达到以下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
应符合以下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缴纳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金;还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证;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的日期。应当附带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是五证齐全,五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该五种证书,房产商才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涉及房屋拆迁
自住型商品房,也称为自住房,是由北京市提出的,目前也只有北京市有自住房。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