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 1、子公司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间接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2、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 1.无限责任公司,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资产; 3、公司资产评估;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办理
公司组织形式的内容如下: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的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
公司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成立同行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确,导致销售收入所有权存在争议; 4、公司股东达成保证固定回报协议,被起诉侵犯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法人对公司的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1、民事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如下: 1、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签订往往是合同的有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订,合同就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