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
发生宅基地纠纷,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解决,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没必要的话,可以选择当事人互相沟通协商解决。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
宅基地纠纷一般是到乡政府或者县政府进行处理:1、如果是单位跟单位之间的纠纷,要县级人民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处理;3、如果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处理好,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
宅基地纠纷有以下的4种处理办法:1、农户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双方要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乡镇不受理,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4、当事人对处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
村民宅基地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