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实施的行为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若行为人对航空器以外的人员或航空器本身施用暴力、对停机待用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或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帮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但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的,都不构成暴力危及飞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2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什么(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概念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飞
一、如何认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认定本罪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考虑: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他人的财物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1、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2、行为时因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是不能控制自己的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