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涉事车辆基本信息、道路及交通环境相关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等的陈述、交通事故证据、事故责任划分等方面。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还能够私了。对于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即使在报警后,双方当事人也是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制作协议书以私了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不需要双方在场的情况下领取。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对复合不服的可以信访,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警察出庭接受质询,经过
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如实反映交通事故情况,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从而认定交通事故全部事实,使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真正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上,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检验。以国家公布的交通法规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为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期限。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作出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的规定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在制作后的三日内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分别送达当事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由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制作需要10天左右,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