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时间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用人单位未按时间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处理方式是: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发生工伤之后企业不给做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凭证等材料。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逃跑责任,不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