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明明是工伤却不予认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工伤不予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该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可
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和本人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本人的直系亲属、工会也可在一年内及时提出申请。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处理办法是: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的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申请工伤不被认定,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接受该结果的,则可以去向侵权人索取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公司不肯做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不属于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