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2、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认定工伤不成功可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首次工伤鉴定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
工伤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救济的前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工伤认定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具体如下:1、由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得主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为: 1、用人单位向当地的工伤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法审查并作出工伤认定(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 3、作出认定结果后,应当通知申请人。如果作出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具有工伤认定权,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决定。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企业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不协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