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在行政诉讼实践当中,在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没有到庭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处,就是缺席判决。如果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没有正当的理由,然后拒绝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或者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的处理方式是,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尽量保护行政原告人的权利。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传唤其到庭;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若行政诉讼中被告拒不出庭的,则对于该情形适当的处理方式是: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尽量保护行政原告人的权利。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
行政诉讼中被告席上被告不出现,被告一般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参与分管的工作人员,其均不出庭,应当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如果相应的工作人员也不出席,应该委托律师出庭;或者法院发送书面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果这都不出席,法院应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