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如果单位要申请工伤鉴定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去申请,则职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
工伤鉴定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工伤,评估工作能力以及员工应享受的与工作有关的待遇和救济方法。用人单位或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提出鉴定工伤的申请。申请顺序因申请人而异。雇主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天内提出认定请求,在
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做工伤鉴定的方式是: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按以下流程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者出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做伤残鉴定,该期限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去申请做工伤鉴定;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1.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