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
1、结婚登记一般是不可以撤销,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2、我国民法典婚姻法编只规定了两种可以撤销的结婚情形,胁迫结婚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却不告知的。
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这些情形可以撤销婚姻: 1、一方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一般都是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
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指,患者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时间内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重大疾病的范围会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型疾病的出现而变化,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对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作处明确的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一般包含以下
一般情况下,领证后撤销婚姻不会有记录。撤销婚姻后,可视为未婚。被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通常是指,行为人要挟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除受胁迫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是: 1、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法同居的并不是以夫妻名义生活;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可能都是没有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中的当事人具有与他人已经结婚登记的情形等。
重婚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重婚就属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欺骗行为只要不是故意将未满法定婚龄说成是已满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将已婚说成是未婚的,或者故意隐瞒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就属于有效婚姻。 如果欺骗行为是隐瞒自己存在重大疾病的,被骗一方可以撤销婚姻,此时属于可撤销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
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解决。如果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时
从字面理解,无性婚姻既为没有性行为的婚姻关系。从社会学的角度,无性婚姻的概念被量化为夫妻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生理疾病或意外,却在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在当代网络青年中,无性婚姻也可以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承诺不进行性行为而缔结的夫妻关系。
婚姻有效的情况: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自始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