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应当放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事后若是发现新的证据的,可以重新逮捕。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至于其家属,不管是检察院在批捕前或者批捕后都不可以见到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检察院批捕需要本人签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由被逮捕人签字。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
在检察院批捕之后,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这因为批捕后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案情,况且,即使公安机关已经把案件交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
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被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了也不一定就会判刑,因为判刑并不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况且,判刑的标志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而不是人民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虽然逮捕是一个相对比较关键的信号,但随着逮捕后调查工作的深入,什么样的结果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在查明前科后检察院不一定会批捕,需要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有必要的才会被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