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遗产人可以立遗嘱表示自己的遗产由哪些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产继承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与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其中,每个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是相同的。对于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
侄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配偶可代位继承遗嘱。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不能否定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综合可判断,我国的代位继承权仅限于
遗嘱继承房产需要过户手续。继承人应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更名过户。
侄子侄女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侄女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