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人立了遗嘱的,只能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如果妻子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妻子则不能继承。但是对于遗嘱无效或者遗嘱未涉及的部分,妻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
继承人能放弃遗产,在继承人自愿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继承,在声明书上签字了的放弃继承有效。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法定继承长子不能多继承遗产,但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多继承遗产。遗嘱继承可以不平均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权不可以赠送,但是可以在继承之后把自己继承的财产送给他人,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债权一般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
遗嘱继承可以把遗产给第二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遗产范围是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的身份证明,继承人需悉数到公证处申请处理,不能亲身
遗产继承权一般是按照以下的顺序来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第二顺序: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