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 3、如果被继承
继子女不一定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教育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作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反之,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教育、扶养关系,则继父母的财产
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但必须是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或继父母在生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继子女享有遗嘱继承权等情形,继子女才会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
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父母也能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法律规定,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只要亲生子女没有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让他人继承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子女去世后,亲生父母就可作为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没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因此,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在通常情况下是适用于遗嘱继承的。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一般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
继子女的遗产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等人员可以继承。且前述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