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房产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遗嘱继承是意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二者完全不同。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代位继承遗产;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 1、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不属于直系亲属的。 2、从法律上来说,是属于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离异并组成新家庭的,其子女在其继父或继母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于其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的权利和义务指的是
养子能代位继承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是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继女能继承遗产。只要被继承人和继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遗产。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遗赠的除外,在此情况下,继女即使和继父母形成了扶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而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当然有
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而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