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判刑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一般判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没有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只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该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已被修改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对此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法将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出售给他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我国《刑法》没有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只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主体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惩罚有: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没有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了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后,又走私的,宜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