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重刑案件的侦察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以及加上可延期两个月,最长四个月。对于侦查羁押期限延期,分为一般案情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以及特殊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复杂的案件可以延期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重刑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要7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以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法律规定特殊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已经延长1个月,仍不能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下列案件,则可以在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两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
警方掌握了犯罪的证据就可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是指公检法机关对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满足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的羁押期限为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方式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法定其他方式。
特殊的羁押期限,是指侦查的羁押期限的延长,但是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公安机关对一些案件提请延长羁押的期限时,应该要在羁押的期限满七日前提出,并且以书面的形式呈报出延长的羁押期限,还有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