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分装毒品属于制造毒品。 分装毒品是指将自己从他人那里得到的毒品进行分割,并装入一定的容器(量的精制)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分装毒品是为了便于自己吸食,应当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行为人分装之后进行贩卖的,则应当定贩卖毒品罪。
涉嫌运输毒品的处罚:行为人走私、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规定,走私、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的:1、存在贩卖毒品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等情形的,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少量毒品的,判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事实,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一般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这样处罚的: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
我国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立案规定是:如果行为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或者销售使用瘦肉精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也应予以立案。
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决定。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制造、销售该种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给予行政处分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范围如下: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