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交强险是赔付对方的。也就是如果发生双方事故自己的车全责,对方车无责。根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最高赔付对方财产损失2000元,人员受伤死亡类似,但是每项限额都是分开计算的。根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最高赔付对方财产损失2
交通事故撞人保险公司理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当事人,在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中对方若被认定为全责,且有保险的,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再由责任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交通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根据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若被认定为负全责,但有保险的,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限额不足够的,再由当事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为登记客户信息、询问、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打印代抄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审查清楚相关费用、出具调解协议书、写结案报告、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客户信息包含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等。结案报告中注意说明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