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抢劫罪的主观要求是故意的,没有抢劫的不构成抢劫罪。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当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者、保管人或者守护公私财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
抢劫没有数额要求,具体判罚包括: (1)一般抢劫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但如有法条规定的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认定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
不是必须要交的,被告不写答辩状的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是否对被告不利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的,只是有了答辩状,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
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
抢劫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侵权对象为复杂对象; 2、客观方面,对财产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抢劫财产,或者强迫其当场交出财产;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新增加了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
答辩状是针对起诉人的起诉书而依法制作并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辩护词是指在厅审中做出的,针对对方的质疑而做出的辩解行为的内容。以上这就是刑事答辩状和刑事辩护词的区别。
抢劫罪的辩护词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
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认定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
犯罪分子抢劫未遂的仍属于抢劫罪。抢劫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抢劫罪既遂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抢劫罪不会变成抢夺罪。 1、抢夺罪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