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数罪并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的判刑期限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一般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我国刑法第4章第4节规定了数罪并罚制度。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
已经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又发现其犯新罪或者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可以撤销其缓刑决定,并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数罪并罚的判决: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足35年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5年。罪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数罪并罚的判刑方法如下: 1、对数罪并行刑期执行的规定有,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有期徒刑总和刑
数罪并罚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判决宣布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适当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留最高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得超过35年,最高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