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的,增加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被
发回重审案件通常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出现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等情形的,法院会受理。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区别
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的,增加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然,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但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法律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即可以取保。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不会加刑,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发回重审的案子在上诉还能发回重审。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发回重审的案子在上诉还能发回重审。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