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三
因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4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和解的程序如下:首先是和解申请,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然后是和解协议的成立,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该决议所代表的债权数额,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
破产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 3、进行程序; 4、终结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 5、复权程序,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
公司破产进行清算的程序如下: 1、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3、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4、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 5、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6、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破产财产的移交、清理和估价; 2、清算人决定解除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的,另一方因合同解除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由法院解决,裁定确定的赔偿金额应当纳入破产债权; 3、破产财产的处理; 4、破产财产的分配和领取;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以了结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破产清算组在收集管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上,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和处理是用变卖破产财产的价款支付破产费用
一、破产和解程序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4、协议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5、执行和解协议。 二、
破产清算程序由债权人、债务人或破产清算人提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国企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 2、破产宣告: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的处理;清算组的设立; 3、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的清理;破产债权的审核;破产企业财产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