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判刑的规定如下:一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既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量刑标准为行为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情节严重的,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触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具体来说,也包括了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