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在陕西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抢救费; 2、家属误工费; 3、家属住宿费; 4、家属交通费; 5、丧葬费;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一般是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而医疗费则是按照实际的费用赔偿,其余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需要赔偿标准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义务人
“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
交强险中的赔偿含死亡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需要承担人身损伤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