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单位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合同抬头是总公司盖章是分公司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法的,合同抬头和盖章的法人组织信息应该是一致的。 在总公司的合同中盖分公司的章是不合法的,即使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体的,但是在合同的主体当中如果是总公司的名义,那么最后就应该加盖总公司的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因此,签字或加盖公章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必须盖公章才能生效。
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单位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成立,不是一定要加盖公章。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可以使用的、有效的签字方式。只要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字的,该合同是成立生效的。
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盖总公司的章,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并且由于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所以可以由总公司盖章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劳动合同没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的签字的,会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生效的合同由双方各持有一份。
合同是总公司的盖章盖分公司章不可以的。 1、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话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且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不能加盖总公司的章。 2、如果是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话,可以盖总公司的章。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盖章不符合规定,合同抬头和盖章的法人组织信息应该是一致的。 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话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且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不能加盖总公司的章。如果是分公司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