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没有先后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按照如下方式分配:继承开始后,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遗产的第一继承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开始时,先有遗产所有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遗产所有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为准。 一、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顺序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应均等分配,对生活困难或者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
第一继承人没有顺序,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优先顺序,但在具体财产继承份额上,会有两种不同情况: 1.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优先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的,则认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同时参与分配,不分先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于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应当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原则上均分;但是约定不均分的,可以不均分;并且对于无劳动能力,不能自理的继承人应当多分。如果是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没有先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