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是不分先后顺序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若继承人之间约定继承份额不均等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按照约定处理。
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顺位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定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财产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若使用法定继承,其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即继承比例相等。对于生活有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对于有能力却未尽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原则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同被继承人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和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