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是: 1、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
有债务问题对争取抚养权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并不是决定性的。如果这个债务的金额比较大,会直接导致一方没有抚养能力,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大概率会将孩子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但是如果债务并没有导致失去抚养能力,那么还需要综合其他因素来考虑,比如双方的
儿媳妇不赡养公婆是不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包括: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儿媳妇并不属于对公婆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所以儿媳妇不赡养公婆并不违法。根据权利义务
儿媳不赡养公婆不犯法。儿媳本来对公婆就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
孙子不赡养爷爷是否犯法,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可以赡养的。如果不赡养可能犯法,构成遗弃罪。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
儿媳妇不是必须赡养公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公租房老人去世,子女是可以续租的。具体如下: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养子女,是指公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得不到亲生父母抚养的子女,其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
在离婚纠纷中,女方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双方是协商一致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明确一方放弃抚养权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那么应当在诉讼中向法院表达自身放弃抚养权的意愿。当一方自愿放弃,另一方又希望获
女方没有工作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并不是说没有工作就不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如果孩子的年龄是两周岁以下,为了方便哺乳和保护孩子的利益,一般抚养权都是归女方所有。除非女方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有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才会将抚养权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