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会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属于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担保物权的一类特殊担保物权,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主合同无效将导致其从属的抵押物权无效。
普通抵押权得由当事人对任何债权设立,法律一般没有限制。但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担保的债权,依各国法律规定,应以继续性法律关系为限。继续性法律关系是债权连续发生、变动的社会基础,也是最高额抵押权存在的基本依据。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抵押合同也会无效。并且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抵押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额抵押债权不需要转让,最高额抵押债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在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在一般抵押中,债权可以转让,抵押权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债权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和抵押人即可。但在最高额抵押中,由于未来发生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处于变化中,所以在决算期到来之前,如果允许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则会增加最高额抵押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律关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
适用情形如下: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
最高额抵押权可以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但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可以抵押,但是也需要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