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 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的债权。 3、一般抵
最高额抵押指的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因此,在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时,应当对债权担保的最高额度以及担保期间作出明确规定,并且不能通过变更担保限额或者担保期间来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最高额抵押担保应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具体有: 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 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 4、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的转让限制为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债权转让的时候,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之前随债权转让而转让,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以及存在的债权,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过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
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规定如下: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度内优先赔偿担保财产; 2、最高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
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定如下: 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3、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具体的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则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