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刑事案件改变管辖后羁押期限怎么算 重新计算。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判刑期限。其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判刑期限。
刑事案件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有不同的超期羁押。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37天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未起诉的,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期间一般是能够折抵刑期的,但应当根据法定的比例进行日期的换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羁押期限不可以折抵缓刑期限。只有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才能折抵刑期,但是是折抵原刑罚的期限,被判缓刑不可以折抵。
被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判决前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前的羁押日期是能够折抵刑期的,折抵的比例应当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看守所羁押可以折抵刑期。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因特别原因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于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