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侵害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 1、侵权最重要、最常见的行为是干涉、盗窃和伪造他人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和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应当以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只要侵权人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使用他人姓名,就可以
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三、主体要件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
下列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
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情形的,构成犯罪,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1、身体暴力的具体表现为,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经常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辱;妇女在怀孕和分娩期间被配偶殴打;第三方干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 2、精神暴力的具体表现是,冷暴力、夫妻经常威胁、恐吓、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
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故意伤害罪是暴力性犯罪。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侵害行为,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
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其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害。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规定,构成本罪第一款规定的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个别情况下,车辆上的售票员或者安保员也可能与驾驶人发生冲突。 二是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包括公共汽车、公路客运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第一款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I具上的乘客等人员;本罪第二款是特殊主体,即是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系故意,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