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书证,同样应当经过质证的过程才能发挥事实证明的功能。人民法院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书证规则进行审查后,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上的审查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只作为送达的依据。无论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二者存在着区别: (一)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甄别存在差异。 (二)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主体不同。 (三)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程序不同。 (四)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十日内可以出来。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事故认定书不合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由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这种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作用,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及时。制定的依据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是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一样,它是专业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注意:责任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比例的划分,跟赔偿责任划分是不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当事人不服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的,可以申请审查。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