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十日,但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延长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应当符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其延长的理由必须是正当的,并且行政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被告行政机关需要取证的,应当自行搜集证据,随答辩状一同向人民法院进行提交。部分证据原告不能自行调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的申请。
行政诉讼第三人不到庭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第三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对待行政诉讼案件的有: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作出决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终止行政复议。 1、申请人完全出于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 2、申请人必须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 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 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
诉讼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进行申诉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即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