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向被告所在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起诉状和离婚应当准备或提交的证据,主要是能够双方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一般是在被告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属于不在中国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监禁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那么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起诉离婚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案件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原则上是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没有住所地的就到经常居住地起诉。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是军人的,不是军人的一方对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到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外国人结婚并居住在国外,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夫妻想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夫妻想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